联系我们| 网站地图| 微信
| 手机端| 政务邮箱| 无障碍浏览
首页> 政务公开> 阳光政务> 直属单位> 广东省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办公室> 政策规章

关于调整琼州海峡北岸港口能见度通航标准的通告

发布时间:2024-01-03 17:30 来源:广东省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办公室
【打印】

各有关单位、船舶:

  经湛江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自 2024 年 1月 1日起,琼州海峡北岸港口客滚船能见度通航标准调整为: 客滚船在能见度 500 米以下不得进出港、靠离泊作业,除客滚船以外的其他船舶在能见度 1000 米以下不得进出港、靠离泊作业。请各船舶注意,严格执行琼州海峡北岸各港口客滚船航行标准。

琼州海峡北岸各港口客滚船航行标准

港口 500m≤能见度距离<1000m 能见度距离<500m
徐闻港 客滚船实施单向限速通航,建议航速 6~8kn,除客滚船以外的其他船舶不得进出港、靠离泊作业。 所有船舶不得进出港、靠离泊作业。
海安新港 客滚船实施单向限速通航,建议航速 6~8kn,除客滚船以外的其他船舶不得进出港、靠离泊作业。 所有船舶不得进出港、靠离泊作业。
粤海轮渡北港 火车轮渡实施单向限速通航,“粤海铁3号”、“粤海铁4号”需控制航速不超过 5kn,“粤海铁1号”、“粤海铁2号”建议航速6~8kn,除火车轮渡以外的其他船舶不得进出港、靠离泊作业。 所有船舶不得进出港、靠离泊作业。


湛江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

2023年12月29日

Baidu
map